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在检查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时,发现该公司2011年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表附注九、(三)关联交易增加第5项“票据交换”存在部分信息披露错漏现象。
2011年3月,公司以3张银行承兑汇票(合计金额为170万元)与天齐集团所有的7张等额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互换,以便换取适当金额票据向外背书支付货款。
因年度报告内容的不完善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,该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!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,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。